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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遵循三个政治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若干意见》深刻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明确了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把握三条: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政权机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很强,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一是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大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不能另搞一套。三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鼎立”,不搞“两院制”。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既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与其他机关或组织不同,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权力。无论是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在审议过程中,每位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可以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了新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不断增多。在这一背景下,人大工作就更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立法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全民讨论等形式,逐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全面、更有效地体现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走群众路线,既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要求和体现,也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正如吴邦国同志所指出的,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以人为本已经被确立为我们国家改革发展的一项根本方针和指导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27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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