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将强制性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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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5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将设强制性要求。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已提交相关部门,走上立法轨道。 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6日《2005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发布会上,国务院信息办有关负责人说,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是改善信息化发展环境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就有了强制性要求。责任编辑:陈要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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