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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是否纳入调整范围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8:18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彭楚舒 通讯员路标文湘平)在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中,关于医疗服务是否纳入该法规调整范围,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

  审议中,大多数委员认为,经过两次审议及立法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草案)趋于成熟,符合我省实际。通过、实施后,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将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针对当前一些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严重,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医患矛盾尖锐的情况,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将医疗服务纳入了条例的调整范围。很多委员对此表示赞成,认为此条款规范的是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涉及医疗技术和行政执法问题,体现了与时俱进、立法为民的精神,保护了广大相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的权益。也有一些委员提出不同看法。还有的委员对条例(草案)的有关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如条例(草案)第34条规定,除非实施紧急抢救,医疗机构应当事先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需要进行的检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需要使用药品的作用及价格。有委员提出,从目前情况看,要做到这一点还不现实。

  委员们还就将汽车修理行业、洗浴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兴行业纳入调整范围等提出了意见。

  据悉,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议将对该法规(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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