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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管理引发部门利益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8:30 法制日报

  多头管理引发部门利益之争

  潘从武 孙建忠 本报记者 吴亚东

  前不久,新疆博乐市出租车司机马新文在市郊拉了三位乘客返城,结果被当地运管部门处以3万元的高额罚款。

  仅仅在返城时拉了三位乘客,为何被处以如此高额的罚款?记者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当地出租车行业多头管理才是马新文被罚款的根本原因。

  出租车司机被罚3万元

  5月14日,新疆博乐市出租车司机马新文将一位乘客送到距离博乐市15公里的小营盘镇,返程途中顺手拉了三位乘客。经过双方协商,到达博乐市后,三位乘客将每人给马新文支付5块钱车费。可是,还没等车起步,马新文就被新疆博州运管站的工作人员拦住了。

  虽然马新文对运管站工作人员强行拦车的举动表示不满,但为了搞清楚原因,他还是跟随工作人员来到博州运管站。到了运管站之后,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说,马新文在小营盘镇随意拉人,违反了以上的规定,属于无证营运,必须依法进行处罚。虽然马新文说自己有营运证,但被告知证件无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4条,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马新文表示对罚款接受不了。

  随后,博州运管站扣押了马新文的出租车,要马新文两天后接受处理。5月16日,马新文再次来到博州运管站,工作人员向他开出了3万元的罚单,并告诉他:“不交钱车拿不走,你们都到处乱拉的话,我们的车辆拉啥去呢?”马新文当即提出异议:“你们不能为了保护你们的车辆把我们往死里罚啊,我一个车还不值3万元呢!”

  记者了解到,马新文一家的经济来源全部都靠这辆出租车,一张3万元的罚款,等于让马新文一年的辛苦都要泡汤了。无奈之下,马新文又找到当地运管站的领导说情。最后几经周折,处罚的金额从3万元降到了5000元。5月23日,马新文交纳了5000元的罚款后领回了自己的车。但是,从5月14日车辆被扣,到5月23日领回车,已经整整10天没有做生意了。面对这样的双重损失,马新文觉得自己实在太冤枉,他想不明白:怎么返城拉人就成了违法营运了呢?

  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

  在交纳了5000元罚款后,5月31日,马新文向博州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博乐市出租车司机主管部门———博乐市城建局客管办反映。

  博州交通局运输科科长董曙告诉记者,由于博州的出租车属于两头管理,协调起来有难度,他们对这个事情也很谨慎。两家管就避免不了因为部门利益出现一些法律上不相符的地方。而且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还需要司法部门进一步确认。而且今年2月,博乐市还有一位出租车司机吴海林也被同样原因罚款,当事人吴海林现在已经提起诉讼,博州交通局也在等待法院最终判决,这样他们也能够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来作出行政复议。

  博州运管站为什么要对马新文处以高额罚款呢?

  规范客运市场还是保护行业利益

  新疆博州运管站副站长顿敬之解释说,马新文虽然有出租车营运证,但是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出租车在小营盘只能以包车的方式拉客,他这样拉散客属于班线营运,未经许可从事了道路运输经营。

  顿敬之还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已经处罚了好几起类似案件,之所以处罚,就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城市出租和道路运输收费方式不一样,他不按照出租车的价格进行收费,用了道路运输的价格,冲击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作为管理部门,我们既要保护乘车者的利益,也要保护经营者的利益。

  对于博州运管站的说法,马新文感到难以理解,他告诉记者:“小营盘在我们运营的辖区内,我们出租车是合法经营,回来有人挡我们的车我们可以拉,既方便了旅客也给我们节省了开支,运管站对我们高额罚款完全是在保护其行业的利益,保护道路运输车辆的利益,打击我们出租车行业。”

  按照国务院2004年7月新颁布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必须到当地运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在博州运管局管辖的范围内,马新文只有先在运管站办理许可证,才能在小营盘镇拉客。

  多头管理导致部门利益冲突

  通过进一步采访,记者了解到,原来博乐市出租车统一属于博乐市城建局客管办管理,而县以下则全部由博州运管站管理,博乐市城郊客运也全部由博州运管站管理。这样就出现了博乐市出租车建设部门管县级出租车的多头管理状况,进而必然引发部门利益之争。

  运管部门却认为,从小营盘镇到博乐市包一个车的价格是15元到20元不等,如果城市出租车采取三个人分摊15元钱的价格,就明显冲击到了当地运输车辆的利益,应当属于非法营运。

  对于博州运管站的处罚依据,博乐市城建局客管办副主任马建林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按照公安部、建设部下发的2002(43)号文件精神,行政部门打击的应该是非法无证出租车,对持有交通或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出租车,双方应该相互认可,不得随意罚款、扣车。其实这是两个部门之间的问题,最后影响到了经营者的利益。

  “畅通之路”何时不再“堵塞”

  尽管新疆博州交通运管部门认为自己处罚有理有据,但是遭到了各方质疑。很多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对此都感到不可理解。博乐市出租车司机张军说,我们拉人出去是合法的,回来拉人就是违法的?我认为扣车罚款的做法是不对的。

  据介绍,出租车行业多头管理的情况在新疆各地普遍存在,限制了出租车的异地运营。

  对于一些司机的质疑和看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国认为,因为涉及到交通运管和城建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新疆想打破交通运输局限的想法,虽经多次协调和努力,至今也没有结果。因为体制上本身就不顺,所以各个部门在讨论的时候就流产了。

  出租车不能到县乡营运,在新疆一些地方也引发了社会矛盾和问题,一方面百姓的自由选择权受到局限,城市出租车司机因受处罚而反映强烈;另一方面,从事定点客运班线的经营业主因为市场被挤占,意见也很大。但是城建部门不愿意放权、交通部门不愿意让利,地方保护主义也深深地掺杂其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国表示,政出多门产生的政策不一致问题,必然会使从事出租车和客运班车营运的业主之间发生矛盾,而要统一管理,部门利益成为首要的阻碍因素,因此首先要消除多头管理的矛盾。

  本报乌鲁木齐7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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