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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鉴定难道就此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9:34 宁夏日报

  拖拉机行驶途中变速箱体突然断裂,司机被碾压车轮下受伤。是司机驾驶不慎所致还是车辆本身有问题,一场纠纷由此开始。一个家庭也因此被拖入困境。

  今年7月2日下午,吴忠市金银滩镇农场5队农民马常云驾驶四轮农用拖拉机在行驶中,为躲避路面上的一个大坑,拐弯时拖拉机变速箱体忽然断裂,马常云当即被碾压在车下。经医生诊断,马常云身体多处受伤。

  祸从天降,马常云的家属怎么也想不通:此车至今仍处在保修期内,拖拉机行驶中怎么会突然断裂,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为此,他们找到拖拉机的出售商吴忠市燕兴公司,要求对方支付伤者全部医药费并负赔偿责任,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他们又先后找到吴忠市工商局12315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投诉。

  7月7日,马常云家属来到吴忠市信访局进行上访。信访局在对双方的调解中,燕兴公司强调,自己只是销售商,如果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也会追究生产厂家———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的责任。但由于目前交通事故认定和车辆质量鉴定工作都未完成,责任无法认定。因此,他们愿意先支付部分医药费用。此后,燕兴公司先后派人两次到医院共支付2000元医药费。

  7月8日,吴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此次交通事故做出责任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原因在于当事人马常云在驾车行驶中观察路面不足,过坑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因此马常云应负全部责任。该车变速箱壳体断裂为翻车时所造成的强大扭力所致。

  事故鉴定出来后,燕兴公司立即停止支付马常云医药费。记者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及法律顾问表示,根据鉴定结果,医药费不应再由公司承担。对于车辆是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才能认定是否属公司的责任。鉴于马常云四处向有关部门“告状”,已对燕兴公司的名誉造成伤害,因此,他们准备追回已支付的2000元医药费。

  据了解,由于事故已认定,马常云家属提出由公司先修理车辆。但燕兴公司表示,只有在马常云家属退还先期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后,公司才能重新维修这辆断裂的拖拉机。

  由于对损坏车辆做质量鉴定费用巨大,马常云家属十分无奈:连医药费用都无法解决,又哪里有钱鉴定?令他们想不通的是,车辆“三包”期内出现问题,公司以“必须先退还先期垫付的医药费”为由不肯及时修复拖拉机有依据吗?在车辆质量鉴定之前,公司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希望工商部门尽快协调处理此事。(本报记者宗时风实习生 李青)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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