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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地下银行”存进贷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余法)余姚市黄家埠镇一名农妇办起了“地下银行”,以高利率为诱饵,非法集资290余万元。近日,农妇何某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高额利息诱人上钩

  据了解,何某今年40多岁,是余姚市黄家埠镇的一个普通农妇。她在外出到上海打工期间,见到有人以高于银行的利息集资,然后再转借出去,从中赚了不少钱,她也产生了这个“以钱生钱”的念头。从2003年9月开始,她以2%到15%的高利率为诱饵,采用借据等形式从别人手中吸收“存款”,然后再把钱以更高的利息转借出去。仅2003年三个月时间内,她就赚得所谓的“好处费”1800多元,自己也因超强的“集资能力”而声名远扬。尝到甜头的她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变本加厉地扩大“业务”。

  据何某向警方供述,她“借钱”找的都是周围的熟人或亲朋好友,由于她平时人缘比较好,而且都按期向存款人结算利息,大家也都比较信任她,至2005年2月间,何某从本镇50多个村民手中非法吸收人民币合计299万余元,从中获利20余万元。

  妹妹嗜赌害苦姐姐

  据悉,何某有一个妹妹小花(化名),嗜赌如命,在赌场上输了钱之后,见姐姐借钱很方便,就开始向何某借钱作为赌资,骗姐姐说是帮朋友借钱办企业。刚开始,何某也知道妹妹的毛病,害怕她拿钱去赌,就要求小花把借款人带来让她看一看。结果,小花真的带来了一个人,就这样何某相信了小花,把钱转借给妹妹,共计150余万元。这笔钱最终被小花输得精光。此外,小花还介绍了自己的一个朋友翁某,她也从何某手中借走50余万元,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债台高筑东窗事发

  今年2月初,何某的妹妹小花因赌博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了刑。由于何某受其妹妹的牵连,不但无力向债主们还清到期的存款,而且连利息都无法支付,由此引起50多名债主的强烈不满,他们随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何某。4月初,何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并于7月14日被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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