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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管处出台新要求,为解决空调公交空气质量提供标准 车厢空气应十分钟换一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2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 实习生陈芷伊)记者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获悉,《广州市空调公交车车厢空气质量技术规范要求》已在本月21日颁布施行,要求十分钟置换车厢体积的空气,从而有望解决公交车车厢长期存在的空气质量问题。

  为了给市民诟病已久的空调公交车异味找到理想解决方案,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近日出台了《广州市空调公交车车厢空气质量技术规范要求》。据介绍,《要求》分别从净化空气

质量装置和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如:新风换气装置或空调自动控制换气装置、温度显示装置、活动通风等设备。

  有关负责人称,新要求确定了正常的车内标准状况,“车厢温度标准值为22-28摄氏度;新风量要求10分钟内能将相当于车厢体积的空气完全更换。”此外,新要求明确提出了监测办法,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定期委托中介测试机构,抽检情况将纳入该企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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