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违约清理商铺公证处却出面做公证 租户告赢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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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24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记者刘佳 实习生欧阳悦悦)“法院判了,《公证书》给撤销了。”此消息近来在火车站旁一服装城的原租户间流传。 4年前,关先生等租户签约租下这家服装城的档口做服装生意,租期至2003年10月5日。根据协议,若想续约,要在租期满前2个月提前告知对方。但2003年8月,服装城方面便向租户送达了不再续约的通知。当年9月28日,服装城方面在其内部多个公众场所张贴告示,要 求租户按期退还商铺。2003年10月13日,关先生发现,所租档位已被拆毁,档内财物也没了,遂报警。方知是出租方于当年10月10日取走的,市公证处对此还做了保全现场公证。于是,关先生将市公证处告上法庭,服装城和其他9原租户作为第三人出庭。法院审理认为,公证处未通知当事人做必要的补充或核实,未完全尽核查义务。本月初,法院作出判决:公证处行为不合法,撤销其发出的《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