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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付时竟有人住,城市桃园新房变“旧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2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 通讯员 白消实习生 吕桐本报记者 黄长满 报道

  还没有交付的商品房竟然有人在里面住了多月!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的事情最近让市民胡女士一家人摊上了。近日,胡女士向本报投诉开发商——汇金房产/正阳置业侵害她的权益。

  2004年9月,胡女士全家看上了由汇金房产/正阳置业开发销售的城市桃园一套商品房,于是便花了八十多万元将其买下。按照合同约定该房应于2005年1月31日交付,但因种种原因,开发商将交付期延至3月20日。3月23日,胡女士一家人高高兴兴地来到新房办理入住交接手续,计划着即刻装潢尽快入住。然而在物管办公室胡女士就感觉到有些不对,对方连房屋的钥匙都没有,待赶到现场时,眼前的情景让全家人惊呆了。新房内一片狼藉,办公桌、家具、电脑、空调一应俱全,几个房间都上好了门,显然有人居住在房屋内。次卧室里面放有高低床,旁边还晒着刚洗好的衣服,满地滴的全是水。主卧室安装有空调,卫生间安装有马桶。

  从物管的口中胡女士得知她的房子是施工方的有关领导住在里面,本来交付前要搬出,因为一时找不到住的地方才拖到交付时。第二天,胡女士就找到开发商要求住在里面的人立即搬出,将房子恢复原样,并给予补偿。在拖了半个多月后住在里面的人终于完全搬离,墙面也进行了重新粉刷,但卫生间里处理让她很不满意,马桶虽然敲了但也把本该突出地面的下水管道也敲了,弄得家里臭气熏天,还吸引了苍蝇和蛆。而补偿是让胡女士一家最伤脑筋的,双方在补偿问题上存在较大的分歧,令此事一直拖到现在。

  这样的情况让胡女士一家人实在难以接受,无法相信这是花八十多万元买来的房子。胡女士告诉记者,房款已经支付给开发商,虽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房子已经是她的私有财产,在没有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竟有别人居住,这显然侵害了她的权益。全家人本来打算房子交付后就装修入住,现在看来这个愿望已经无法实现,开发商应该着重考虑一下他人入住带给她的不便和损失。

  为什么新房还没交付就有人住进去呢?汇金房产/正阳置业工程部的蓝经理给了记者这样的解释:承建方的工作人员住在未交付的房子内,这在很多楼盘都是常见的事,只要在房子交付前搬离就行了。胡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在房子交付时承建方还没有找到可以搬离的房子所以造成了现在的纠纷。蓝经理告诉记者,承建方的工作人员是今年4月15日全部搬离的,之前的时间应该算违约,违约金由开发商和承建方承担,但4月15日之后房子已经恢复原样,并告之她可以拿房,可胡女士还不愿意拿房,一直拖到现在,公司对这部分是不可能认的。另外,胡女士提出的补偿要求根本没有依据,比违约金翻了十倍,一点也不实事求是,如果胡女士坚持,那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随后采访了开发商的法律顾问汪律师,他表示补偿事宜公司一直积极地与胡女士进行沟通,带着诚意去解决问题,但目前双方在补偿数额上的分歧确实很大,可能还要再作进一部协商。此事究竟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报道。(4版《民生通道》)

  (编辑 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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