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式水价不再“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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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2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 实习生 邱珊珊 【金陵晚报报道】从本月起,我市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已经开始尝试“阶梯式水价”。每月每户用水只要超过20度,就要多付钱。对此,有不少市民提出,三口之家和七口之家都按照20度的标准“一刀切”,很不合理。对此,市物价局经过研究,对“阶梯式水价”的方案再次进行细化,提出了按人均用水量算水价的做法。 细化后的方案是:每户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户,按户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月每户生活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2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30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2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30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3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2倍收费。 对于每户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水户,按人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月每人生活用水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5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7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5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7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7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2倍收费。 物价局表示,需按人均用水量执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要凭户口本或当地街道(社区)证明,经市自来水总公司认可后就可以执行。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