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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处帮婷婷要回救命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2 南方日报

  15岁学生驾摩托车撞上大客车,搭乘同学被撞成植物人……

  法援处帮婷婷要回救命钱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东法援)15岁学生文文驾摩托车载同学婷婷,岂料撞上大客车,婷婷被撞成植物人。交警认定客车司机与文文负同等责任,但双方赔付的20多万元

根本不够支付婷婷的医药费。在东莞市法援处的帮助下,婷婷父母终于通过诉讼讨回了救命钱。昨天,笔者从市法援处获悉,婷婷的病情已有所好转。

  车祸

  花季少女惨成植物人

  2003年4月13日,中堂镇某村的老冯夫妻接到一个噩耗,女儿婷婷被大客车撞了,正在中堂医院抢救。16岁的婷婷是初中三年级学生,当天下午,她搭乘同学文文借来的摩托车一起去买东西,刚到东泊新村路口时,文文驾驶的摩托车与迎面一辆大客车相撞,婷婷被撞倒在地。在中堂医院抢救五天五夜,婷婷仍未脱离生命危险。2003年4月17日转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

  2003年9月22日,婷婷又转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婷婷颅脑外伤术后和脑积水分流术后合并颅内感染。辗转几家医院治疗已快半年,可婷婷仍处于重度昏迷之中。

  半年的治疗,医疗费用已近60万元,对于家境一般的老冯夫妻来说,这无疑是天文数字,他们不但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连亲戚朋友家能借的也都借了。

  交警

  两个驾车者负同等责任

  就在老冯夫妇苦苦挣扎的同时,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大客车司机与驾驶摩托车的文文负同等责任,乘客婷婷不负责任。大客车司机是雇请的,登记车主是广州某运输公司,还有一个实际支配人。摩托车是文文向表姐的同学科科借的,两人都未成年,真正的车主是科科的哥哥大乐,而大乐说文文借车时自己不知情。这样,一宗交通事故又牵扯出十几个人。

  治疗

  各责任方支付不够医疗费

  2003年12月1日,婷婷被评残机构鉴定为一级伤残。老冯夫妻以为既然交警部门有了说法,各责任方就应该赔钱,而自家的苦日子也要到头了,可谁料大客车方付了15万元,摩托车方付了6万元后,都不肯再多付1分钱了。由于没钱交医疗费,医院停药。2004年1月16日,老冯两口子不得不将仍等着接受手术治疗的婷婷从医院接回家里。

  法院

  判赔75万余元

  就在这困难时刻,东莞法援处陈树良主任带着律师前来帮助老冯两口子。在法援处的帮助下,2004年4月19日,案件开庭。法庭调查中,由于开车的文文和出借车的科科都是未成年的在校学生,法庭又追加了车主大乐以及文文、科科监护人3个被告人。而被告方运输公司的代理人不同意支付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自费药费等,并对其他各项诉请百般挑剔。2004年6月20日,一审判决下来,除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或部分不予支持外,其他诉请项目都获得法院支持,婷婷共获赔75万余元。

  法援

  帮助讨回救命钱

  但此案在执行时,被告不大配合,老冯夫妇十分无奈。按照规定,执行阶段法援处不再提供援助,可为了使婷婷顺利治病,法援律师们破了例,他们帮助老冯填写申请表,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坚持与被申请人沟通,与执行庭法官联系。

  2004年9月,老冯与摩托车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方一次性支付9万元;2005年6月底前付清全部赔偿款。2005年1月,老冯与大客车方实际支配人达成和解协议:大客车方押在交警部门的10万元保证金转到老冯账上。2005年4月15日,由东莞市人民法院委托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大客车方剩余12.3万元赔偿款也转给了老冯。

  有了这些救命钱,婷婷又住进了医院。不久前,老冯给法援律师送来了好消息,婷婷脑积水减少,还恢复了一些生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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