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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携动物水果出入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2 南方日报

  暑期旅客增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

  勿携动物水果出入境

  本报讯(记者/王慧 通讯员/何德超)笔者日前从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第二季度,东莞常平铁路口岸现场共查获入境违禁物共56批次。

  据了解,查获的违禁物品包括水果、冰鲜肉类、水产品、肉制品、鸡蛋等,检验检疫部门对上述违禁物品进行实验室培养检疫,发现生物害虫共计20批,有4批疑似属于国家二类危险害虫,已送广东局实验室作进一步鉴定。根据国家对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有关规定,水果、动物及其产品等都不许携带入境。

  进入7月以来,常平铁路客运口岸出入境的旅客每日平均出入境达900人次,较平日增长约28.6%,最多时达到1040人/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提醒各出入境旅客,不能携带下列物品入境:水果、茄子、辣椒、蛋、肉类(生肉、香肠、火腿、咸肉等)、动物、水产品、奶及奶制品、土壤、废旧衣物等。允许带但须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的物品包括:鲜花、干花、切花、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干果、干菜、腌制品、种子、苗木、豆类、竹、籐、柳、草制品等;猫、犬等宠物应有香港渔农署签发的健康证和疫苗注射证书,且限每人带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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