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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拿公文包蒙冤5年 一当阳人终获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1:36 武汉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汪洋 记者 张振军 实习生 徐凤肖慧芳因为错拿公文包,当阳市某公司副经理刘培德蒙冤5年。该案最后经宜昌中院终审判决刘无罪。近日,刘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

  2000年12月25日晚8时许,刘培德与经理曾某等人在某宾馆进餐后回家途中,曾某因黑色公文包遗忘在吧台,便安排司机廖某等人去找。廖某拿到曾的公文包后乘车离开,刘培德

又发现桌子上有一黑色公文包,于是随手带走。

  当晚刘错拿的公文包主人报案。2000年12月27日,刘因“盗窃案”被刑拘。2001年4月2日,当阳法院一审判处刘培德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刘多次提出申诉,2004年7月22日,宜昌中院开庭审理,于5天后作出无罪判决。

  终审法院认为,刘培德主观上无直接故意非法占有失主的财物,拾到后未正当处置,也不应以刑事犯罪论处。

  记者昨从刘培德处了解到,他已领回一万元“罚金”。(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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