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什么不能坚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4:11 人民网

  搞新闻工作的同志都肯定连续报道这种新闻样式,愿意看到它的巨大社会效果。有声势,有结局,有起伏跌宕吸引读者,有此人此事的经验教训引人深思。但是,几十年来,给人们留下深刻记忆的连续报道不多。谈起这种报道,不外五十年代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六十年代学雷锋、学焦裕禄模范事迹等少数几个。有些重大问题的连续集中的讨论,像五十年代的“没有设计就不能施工”,六十年代的“县委领导革命化”,七十年代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人们念念不忘。我不认为这些属于我们常说的连

续报道的范围,所以不在这里议论。由于笔者见闻有限,此文涉及的只是人民日报的一些报道。

  为什么人们知其重要而力作甚少?我认为主要不是由于搞不了,而是由于没有搞或不好搞。从主观原因说,新闻工作者没有看准或没有深思哪些人、事适于做连续报道,因此没有坚决“立项”,固定专人,锲而不舍地坚持到底。从客观原因说,不少适于连续报道的题目涉及人、事,有批评性质,当事者阻挠,上级机关庇护,致使某些开了好头的题目也中途夭折。

  1985年《人民日报》关于“晋江假药案”的报道,可说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报道。

  福建省晋江县陈埭镇涵口村是个假药制造中心,三年之间,有五十九家乡镇企业制造假药,产值三千万元,用行贿、欺骗手段销往二十八个省、区的三千多家医药、医疗单位,危害人民健康。中共涵口村党支部几个负责人堕落成为犯罪分子,支部委员会可说完全变质。中共陈埭镇党委纵容、包庇、支持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几个主要领导成员参与制售假药,有的在假药厂公开入股。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对制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既不制止,也不向上级报告,实际上纵容、包庇犯罪分子。中共晋江地委和晋江行署了解这个问题,但不采取措施制止。人民日报揭露以后,地委主要负责人还散布错误言论妨碍查处。晋江县工商、税务、银行、企业管理等部门的一些人也不同程度地参与、支持制售假药的犯罪活动。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一些领导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制售假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发展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把制造假药和乡镇企业中出现的一般问题混为一谈,把违法犯罪与一般不正之风混为一谈,担心过早处理会对搞活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省领导机关过去一再表扬陈埭镇的乡镇企业,很少指出它们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严重地影响下级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反映和果断处理。当然,上述严重情况是随着案情的发展逐步查明的,最初的暴露并不如此充分。

  看了这个简要介绍,读者自然会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持续时间相当长,牵涉面十分广、很典型很严重的事件。人民日报抓住它做连续报道,是正确的。1985年6月16日,《人民日报》三版登了记者白筠写的通讯《触目惊心的福建晋江假药案》,初步揭露了这个问题,指出晋江假药1983年即已发现,全国多数省、区不少单位向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有的还告到法院,但当地领导机关听之任之,不予处理。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等机关一再发文件要求制止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但是“干打雷,不下雨”,迟迟不见行动。文章要求当事机关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处理这个问题。

  7月9日《人民日报》就此事发表评论员文章《坚决刹住伪造和假冒商品的歪风》,指出“福建晋江假药案令人触目惊心”。“造假造到治病救人的药品上,赚昧心钱不惜危害人民健康,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实在违背中国人为人的道德。”文章还举出其他一些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以及处理偏轻的现象,指出对于这种“奸商”行为“要在舆论上予以揭露,在法律上加以惩治”,“同时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切实实行经济法规”。

  多家报纸7月13日刊登了新华社播发的通讯《晋江假药案初析》,进一步揭发若干严重现象。陈埭镇1983年和1984年假药产值即达两千万元,为全镇一大财源;涵口村80%的居民户制造假药。卫生部门也曾过问,但许多强有力部门多方包庇……

  《人民日报》7月13日再次发表评论员文章《查它个水落石出》,认为“晋江假药在和消费者见面之前,从生产到销售,只要有一个环节卡住,它就没咒念。但是,拜金主义者从来长袖善舞,总是千方百计打通关节,最常用的武器总是金钱”。“在处理这一假药案时,有没有人公开抵制?有没有人姑息纵容?有没有人态度暖昧?更值得认真查一查的是,有没有人受贿下水,暗中支持?”文章提出,对此案“一定要查它个水落石出”,“一定要给广大群众和深受其害的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7月13日给中共福建省委并转晋江地委和晋江行署党组一封公开信,《人民日报》14日在头版头条位置加花边刊登了这封信。公开信批评中共晋江地委、行署和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晋江假药案“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把大量制造假药危害人民的乡镇加以表扬”。公开信要求这些机关“深刻地检查在这一重要事件中你们在领导上的重大责任”。7月14日福建省委召开常委会,讨论中纪委的公开信。与会者完全同意公开信指出的晋江假药制售者“明目张胆地违犯党纪国法,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批评,深刻检查在这个事件中领导上的重大责任,并对彻底查清问题,按照党纪、法纪、政纪严肃查处责任人作了部署。《福建日报》在7月15日头版重要位置刊登了这条新闻。中共晋江地委、晋江行署也开会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晋江假药案的四条措施。中纪委7月16日批复晋江地委、晋江行署党组的检查报告,着重指出“更重要的是,对有关党组织和有关领导人员必须追究责任”。

  《人民日报》8月5日刊登记者白筠写的长篇通讯《在晋江假药案背后》,进一步揭露涵口村“制售假药的活动是在(中共村)支部领导下进行的”,“研究制售假药的活动,竟列入党支部会议的议题。”“陈埭镇党委和政府十三名主要干部,都数量不等地接受涵口村的‘礼金’。当地银行、税务所、工商局有的干部也接受涵口村的‘礼金’,给涵口村制售假药者贷款、免税减税。中共晋江县纪委书记在假药厂入股分红。”这篇通讯还指出:支持制售假药的不完全是受贿下水者、入股分赃者。从1983年起,省、地、县卫生部门就反映此事,上级无人理睬。陈埭镇是省内首屈一指的“亿元镇”,是“乡镇企业一枝花”,一些领导人把这枝“花”与自己的政绩连在一起,认为否定“花”就是否定自己。社会舆论揭露、批评涵口村制售假药,他们却“护花”、“保花”。执法部门屈从领导的压力,表现十分软弱。通讯问道:“晋江制售假药活动长达三年之久,从发现到现在也有两年时间,制止这一严重危害活动为什么这么艰难,当地的领导机关干什么去了?”

  8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第三篇评论员文章《要为民作主》,讨论一些深层次问题。附带说一句,我当时同意的这个标题是否贴切可以研究,文章内容却是好的:“晋江的不法分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当地党政机关过去不是不知道,而是该查的不查,该办的不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有些错误观点一度甚为流行。例如,有人说什么‘假药无害论’,‘对乡镇企业要扶植,不要挫伤积极性’,‘这只是少数乡镇企业的事,生产假药的最终自然失去竞争力而被淘汰’等等,应该加以分析。”评论认为,这些错误看法主要存在于一部分领导干部中,所以它的影响极为严重。文章对这些错误观点进行分析后说:“对如此明目张胆牟取暴利坑民违法的事件查处不力,是失职呢?是官僚主义呢?还是包庇犯法?应该查清,并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者的责任,决不姑息。

  《人民日报》8月13日刊登记者张铭清的通讯《贪官与假药》。读者从这篇不长的文章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贪官不除,国无宁日。陈埭镇党委、政府、工商系统、税务部门、银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以至政法部门都有贪官,有些人是贪官又是奸商,一身二任。他们甚至敢于伪造卫生部药检批文号,给假药披上合法外衣。层层勾结、上下联手的贪官,给千百万善良的读者上了一堂“大课”。

  从社会效果看,这次连续报道相当成功。不少问题的性质和政策界线弄清楚了,坏人受到惩处,糊涂人受到教育。《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经济日报》《健康报》等多家报纸密切配合,新闻、通讯、评论发挥了各自的作用。当然,这场“战斗”也不是一帆风顺。问题发生了两三年,卫生部门多次报告要求处理,迄无下文。《触目惊心》通讯揭露后,二十天毫无动静。《人民日报》7月9日、13日连续发表两篇评论,特别是中纪委7月13日发出致福建省委转晋江地委、行署公开信,有关方面才重视起来,多不容易!一伙贪官、一束糊涂思想曾经把问题压得、包得死死的。

  在报社内部,也有一些不同看法差一点使这场“战斗”夭折。“小题大作”——持这种意见的同志认为,一个村制造假药,有篇通讯揭露就可以了,不必惊师动众?“难免论”——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点问题难以避免,颇似福建省一些领导人曾经有过的看法。“问题涉及面广,我们无能为力”——遇难即停,浅尝辄止,过去一些很有希望的连续报道就是这样夭折的。当然,随着假药案的严重性质的逐步暴露,这些看法就逐步消失了,大家共同努力,搞好了这次报道。

  看准问题,坚持到底,可否成为我们的共识?

  摘自《李庄文集》

  作者:李庄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