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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姐弟九人互问良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6:00 现代快报

  一对夫妇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产,这处房产看上去十多年前就已经有了主人,但如今一个女儿却站出来提出质疑,进而打起了行政官司。昨天,她和七个姐妹一个弟弟全部出现在玄武法院的法庭上。庭上,“良心”成为子女间相互指责的关键词,而作为案件被告的栖霞区政府看上去更像是案件的旁观者。老五状告区政府

  提起诉讼的是老五张春林。她诉称,父母1975年在南京韦陀巷21号置房产一处。1982

年父亲去世。1989年秋天,栖霞区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的集体用地及建房进行登记并发放土地证,而韦陀巷当时属于栖霞区。她的母亲对上述房产进行了登记申请。在办理登记期间,母亲去世,上述房屋一直由九弟张平居住使用。

  “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这处房产登记的是母亲的名字,所以我找张平协商分割房产的事情,他竟然说这套房产的产权已经归他所有。这是我父母留给我们八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的,怎么能给他一个人占有呢?”张春林因此将发放土地证的栖霞区政府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法院撤销给弟弟张平颁发的土地证。被告辩解称合法

  被告席上的栖霞区政府辩称,向张平颁发土地证是完全合法的。“1988年左右,我们对颁发土地证给予广泛的宣传,当地人都知道这件事。张平父母的意愿就是把房子留给儿子,其他子女对此十分清楚,这点很多人都能证明。另外张平当时虽然还在上学,但是已经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八个女儿对土地证给张平都是明知的。发证十多年了,张春林都未提出疑义,现在她的诉请已过诉讼时效。”众姐弟互问良心

  受理此案后,法庭将张春林的7个姐妹和张平一同列为第三人。昨天,8名第三人都出现在了法庭上。

  “我们家为什么会有八个女儿?就是因为我们的父母一直想要生个儿子!我们的传统就是家里的东西全要给儿子。父亲病重的时候一直对我们说,家里没什么东西,就只有一套房子,这套房产要给张平。后来母亲也这样说。我们做女儿的肯定会遵照父母的遗愿去做的!”坐在第一排的大姐显得有些激动:“做人要有良心!”

  大姐的话让张春林开始擦泪:“是的,做人要有良心!父母什么时候说过房产要给张平了?你说说看!”

  此语一出,姐妹几个立刻与张春林吵了起来。“你要闹成这样何必呢?人活着不能就图个钱,当时我们说好帮助弟弟一把,我们始终是一家人,过去一直好好的,不值得为这样的事情断了手足啊!”三姐的话让张春林再次落下了眼泪。泪水中还有笑声

  庭审进行时,老六张春雨突然站到了姐姐张春林一边。她说自己一直不知道房产已经到了弟弟名下,知道之后自己之所以没出面打官司是因为没钱,家里还有两个小孩上学。说着说着,她和坐在前面的姐姐们又吵了起来。

  争吵声中,张平缓缓地站起来,扭头问他的六姐:“2000年时,你家小孩要报名上学,因为户口问题,找我借土地证的,你忘了吗?”张春雨立刻解释说:“我当时就只是借了个证,没有看证上的名字!”她的解释让支持弟弟的几位姐姐们笑出了声。

  在审查完案件的事实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判决此案。“都十几年了,没想到人心还是变了。”大姐和三姐叹着气,一边挽手离开了法庭。(文中人物系化名)快报记者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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