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协议使自卸车变“废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6:40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张慈丽 实习生 李静)本是一场双赢交易,却因协议没有履行,买卖双方各抒已见,相互指责,最终“恼”上法庭。 今年1月,家住银川市兴庆区新世纪花园的宋女士,从宁夏昌飞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斯太尔宁A09741自卸车),价值12.3万元。购车时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宋女士首付10万元,便可从该公司将车取走,待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和车牌证等证件全部交 齐后,宋女士再将余款2.3万元付清。同时约定今年3月8日前,该公司提交车辆的全部手续,不得违约。但宋女士表示,车是开回家了,但直到现在,车子仍挂靠在该公司名下,由于手续不全,致其无法正常营运,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昌飞汽车贸易公司的王经理则表示,这辆自卸车原本是一辆银川抵押车,他们公司将车买回后,车的相关手续没有办理齐全,公司方面把车交给宋女士后,没多久就办好了行驶证、营运证及车辆保险手续,并转交给了宋女士。但是,由于她欠公司的2.3万元至今未付,公司便将车牌照扣了下来。 目前 ,当事双方已对薄公堂,此案法院正在处理之中。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