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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燃起一支爱心的明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7:21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山东省利津县有位以捡破烂为生的青年农民,名叫李俊民,8年来先后收留过数百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人员。他没有万贯家财,他创办的“爱心家园”只能依靠自己的经营收入和部分流浪汉的劳动收入勉强维持。对此,有的人怀疑他只是把这些流浪汉当成牟利的工具,县里一些官方人士委婉地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因为李俊民利用流浪人员牟利了,所以他的行为便不再是单纯的献爱心之举(7月27日《北京娱乐信报》)。

  靠着良知支撑起来的“爱心家园”,却遭到了包括当地官员在内的部分人质疑,让人辈感诧异的同时,想这可能是因为李俊民还要求流浪人员参与劳动获得收入,从而使得收留流浪人员的义举蒙上了一丝利益的阴影,所以,当地民政部门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其一则是假设了李俊民组织流浪汉劳动牟利,这种仅仅建立在道听途说和非理性分析基础上的假设,冠冕堂皇地成了他们不愿作为的一个把柄。

  这让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我们的社会救助机制。按照我国制定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依法对流浪人员予以救助。然而,这并不能在更大范围内救助那些流浪在农村的乞讨人员,于是救助机制在法律以及现实中都处在了真空地段。要弥补这个空白,使救助机制把农村也覆盖进去,建立一套民间救助体系予以补充就显得非常迫切。

  其实,民间救助体系的建立不仅仅是需要法律上的支持,还需要社会公众能够给予更多的鼓励、支持与声援。因为缺少法律上的基础,可以通过立法的途径、广泛征求民意,对民间救助方式予以规范和引导,使得它能够服务流浪者,以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而公众对民间救助体系的冷漠和质疑,则很可能会让本来就艰辛的民间救助力量遭到致命的打击,这对施救者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

  现在李俊民创办“爱心家园”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部分人片面地以为只有无偿的救助,李俊民才算得上“慈善家”甚至“圣人”,否则就是心怀不轨,想依靠榨取流浪者的血汗,来饱私人腰包之需,质疑如潮水般拥来。而县政府在连城市救助站都没有的情况下,对待民间救助力量在褒和贬上徘徊不定,在支持与否上畏首畏尾,甚至还有“一些官员”公然表示怀疑,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与齿冷有加。

  美国著名女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说过,“与其咒骂黑暗,不如燃起一支明烛”。讲的就是我们不能一味地去强调或诅咒黑暗,却忽视了去消灭黑暗的努力,否则只能处于并长期处于黑暗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以一颗虔诚的心态,来对待李俊民创办的“爱心家园”,多给他一些掌声和鼓励,燃起一支爱心的明烛——在完善政府救助机制的同时,去推进民间救助体系的建立,让“爱心家园”在一片和谐的氛围中得以健康的成长,而非动辄就泼冷水、非要让它猝死而后快,或许我们会看到另外一翻景象,即在爱心家园里流浪者获得了相应的人文关怀,或者与自己的亲人得以团聚。(稿源:红网)(作者:耿红仁)(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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