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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吃醋 下毒手 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0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王创辉)仅因怀疑他人与自己女友关系暧昧,就痛下毒手杀害此人。昨天,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作出这一恶行的张安军已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张安军与女友小爽都是东莞市樟木头镇宝山工业区某工厂员工。2002年5月初,张安军与小爽在宝山工业区一出租房同居。同月14日晚7时许,小爽约小安到自己的出租屋内玩。

当晚8时许,张安军回到出租屋时看见小安1人坐在床上,便怀疑小爽与小安关系暧昧,随后便离开出租屋。张安军越想越气,便购买了1把水果刀后返回出租屋内,进房后,张安军让小安滚出去并将安的雨伞丢出门外,当安捡伞时,张持刀趁其不备捅了他腰部两刀,后逃离现场。小安因伤势过重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安军因感情纠纷而持刀杀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安军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安军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赔付小安父母9058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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