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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告知服务下月实施,请提前办理变革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24 南京报业网

  通讯员 宁交轩 金陵晚报记者 阳江涛【金陵晚报报道】从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机关将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证审验和换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等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这就要求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必须要有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自然信息,否则不能达到告知服务的效果。据悉,目前有很多市民的驾驶执照和行车执照上的有关信息需要变更,希望大家赶在8月1日之前去车管所办理手续,以免告知服务失效。据介绍,车管部门在办理驾驶执照和行车执照的手续时,一般都

是按照身份证上的自然信息进行登记的,特别是在地址那一栏,都是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登记。事实上,很多市民由于买房、调动、拆迁等原因住址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他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这些信息发生变化以后的30日内到车管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从而车管所不能按照登记的地址及时找到当事人,到时当事人就有可能收不到“告知服务”信息,随之引起的后果那就只能自己承担了。目前,需要办理变革手续的主要有以下两大类,只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去车管部门就可以办理了。

  车辆信息变更

  通常所说的车辆信息变更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登记内容需要变更;其次是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址、通信联系方式需要变更。请广大车主仔细核对这些信息,如果发生了变化,那赶快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拥有的是社会车辆,需要办理变更手续,那请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到车管部门领取),然后到车管所一楼大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你需要变更的是私家车,那只要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由车主签名后到车管所一楼大厅窗口就可以办理变更手续。

  驾驶人信息变更

  所谓驾驶人信息变更就是指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了变化需要变更。需要更改的主要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办理这类变更的市民数量较大,但变更起来比较简单,而且方式也很灵活和简便。如果您是要更改驾驶证上登记的住所地址,那只要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2张标准照片,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更换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可以申报修改申请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这种更改方式相当于是换了一个驾驶执照,必须本人到车管所去办理,并且要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如果您只更改联系地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去办理,不要更换机动车驾驶证。其一是到就近大队车管组或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以传真(025-84429325)的方式传到车管所,车管所工作人员将及时帮您办理;其二是本人或委托他人将已经填写并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送到车管所,由车管所驾驶证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为您直接更改联系地址。为保证更改的准确性、真实性,必须准确填写身份证明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准驾车型,以及需要更改的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另外,为方便市民,上述表格可从南京交管在线网站()下载。如果您在信息变更方面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热线025-84686500,金陵晚报记者将为您分忧。(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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