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将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5:5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特约通讯员王辛)今后,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本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除本市国际学校或学校的国际部外),将能享受本市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等待遇。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得的消息。

  华侨子女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根据这一规定,华侨子女可向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由后者根据就读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华侨

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手持这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教育部门即可办理就读手续。区、县教育部门将根据申请就读人实际居住地,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对口就读学校,或根据辖区内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为申请就读人办理入学手续。

  查询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本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所需提供材料的详情,可以登录上海教育网http://www.shmec.gov.cn。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