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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司法解释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0:1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该《解释》共27条,主要包括受理与诉讼主体、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以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解释》规定五种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纠纷案件。此外,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争议,因其同样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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