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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近日开展燃气管理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1:13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实习生魏璇如)7月27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加茂带队对我市贯彻《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先后检查了我市的燃气企业、储蓄站及销售点,听取了澄海区的情况汇报。林加茂在充分肯定我市燃气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问题,总结学习澄海区去年整治燃气市场的做法和经验,从燃气安全宣传、政府部门管理、源头管理和行业自律等方面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常务副市长黄奕锋出席会议。

  据悉,我市目前有燃气企业64家,其中瓶装燃气企业59家,管道燃气企业4家,汽车加气企业1家;有燃气销售点(包括瓶装供应站)550个,其中中心城区254个。全市年用气量30万吨,年销售量110万吨,燃气普及率92.5%(其中中心城区97%),用气户数100.9万户。在燃气管理上,我市认真贯彻《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制定了燃气发展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故处理方案,落实燃气安全措施,规范燃气市场,以及成立燃气协会,强化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制约,确保了群众的用气安全。检查中发现,我市燃气行业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一是落实安全的责任、制度上尚有未到位的地方,如安全措施未上墙明示、运输车辆进站充气时安全罩未到位;二是管理上存在交叉现象,出现多头培训、多头检查,间接增加经营者负担,以及在城乡结合部、零散销售点存在管理未到位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林加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市燃气主管部门要主动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明确管理责任和范围,互相配合、互相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一个良好的管理格局;同时要适时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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