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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低价中标”降低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1:57 东南快报

  本报讯 福建省“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研讨会”昨日在榕召开,建设部及各省相关专家莅临研讨会。

  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建设部目前正在积极调研,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现有的“评标办法”,准备推出一个全国性的“评标办法文本”。

  据了解,作为一种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于2003年最早在厦门实行,目前在全国工程建设招标中广泛应用。

  省建设厅翁玉耀副厅长说,低价中标的优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大降低了开发商投资成本,若是住宅工程,可降低房价,老百姓直接受益;

  能有效防止腐败行为。低价中标完全阳光操作,公平、公开、公正;

  操作简便。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省了招投标中各环节的成本;

  能引导施工企业加强管理,降低企业成本,使工程有良好的性价比。

  然而这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招投标办法在我国实行后,却引发各种不良现象。最明显的就是“钓鱼工程”。

  所谓“钓鱼工程”,就是指承包商先设法以低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再通过变更设计、增加现场签证等办法,迫使投资方增加工程款项。若投资方不同意,势必引起纠纷,在现实中往往还可能演绎成“腐败工程”。

  与会专家建议应强调“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即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予以否决,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的予以否决,重点评审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项目报价,评审尺度是编准编实预算造价,并通过推行电子评标为评审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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