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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正义迟到——省院检察长谈规范执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20:47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30日电 记者杨维汉

  法谚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这句话说明了每一起案件都要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如果一个案件在一开始就得不到公正的处理,而是后来通过申诉等途径得到纠正,这样的公正也是迟到的公正。

  不让正义迟到,就要求司法机关的每个办案人员从自身做起,认真对待案件的每个环节,规范执法行为。此间正在呼和浩特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检察长谈起各地检察机关如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经验感受良多。

  “正确的执法理念是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办案质量的第一要素。”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说:“不转变陈旧、落后的理念就往往忽视诉讼当事人的权利,造成冤错案。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就是准确地适用法律,而不是追求逮捕的人多,刑罚判的重。要真正明白罚当其罪,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上的公平对待是现代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办案质量是公正执法的“生命线”。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说:“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各项业务工作的执法规范化标准,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贪污、贿赂等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规范线索的发现、转送、初查和反馈。完善监督配套措施,推行无罪案件跟踪和逮捕、起诉之间的‘预警通道’,提高办案质量。”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办理一个案件,环节众多,辗转司法机关的多部门、多科室,开始的一个小问题,可能会被逐级放大,最终酿成冤错案。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提到的检察业务规范“节点控制”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说,每一项检察业务都有“节点”,比如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措施、强制措施、扣押款物管理、案件移送,对这些容易发生违法违规办案的关键岗位和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控制,就能把事后监督、结果控制变为同步监督、过程控制。

  转变执法理念重要,各种机制制度都建立起来,规范执法重在是否真正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先后5次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检察院进行暗访,突击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的情况。

  国家森说:“规范执法要查摆实际工作中到底有什么问题,从每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每一件不合格的法律文书查起。落实整改要措施清楚、责任清楚、时限清楚。山东检察机关确定了整改问题4166件,已经整改2374件,其余已经制定措施正在落实中。”

  现代的司法理念、完善的监督制度、认真对待每个案件的检察官是“正义不迟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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