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推出执法告知制度 杜绝“杜宝良”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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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7:43 新华网 |
新华网南京8月1日电(姚玉洁、沈宫轩)从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机关将实施执法告知制度。违章100多次、收到万元罚单的“杜宝良事件”之类现象将有望杜绝。 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包括6项: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和累计12分告知;“电子眼”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驾驶证审验、换发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逾期告知;机动车辆临界报废告知;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告知;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告知。 江苏省公安将选择邮寄挂号信函作为告知方式。执法告知制度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将安排专人每天上网检索,将需要告知的信息生成数据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传输到当地邮政局专用信箱,由邮政部门打印专用信封和告知单并封装、投寄。每件告知信函的3.6元费用由公安机关支付。 江苏省公安厅还决定,将执法告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纳入县级公安机关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考评、执法质量考评和基层所队等级评定内容,对未执行执法告知制度的,在执法质量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在派出所、车管所等级评定中视情暂缓评定或降低等级;对违反规定、执行不力的单位和民警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