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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靠什么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23:28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据《京华时报》近日报道,擅长忽悠人的赵本山被一家影碟机厂商给忽悠了,诉诸法律索赔300万,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他败诉。7月20日,赵本山委托其经纪人和3位律师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放出话:“若二审再败诉我还将继续上诉,这个官司赵本山要打到底。”

  二审败诉之后,还能继续上诉吗?这,是一个法律常识的问题。我国的诉讼采取的是

二审终审制,一审时叫“起诉”,二审时叫“上诉”,根本没有三审、四审......的“再上诉”。换句话说,到此为止,还剩下两个诉:一是检察院的抗诉,二是当事人的申诉,法律程序再也不用“上诉”这两个字眼了。然而,赵本山及其经纪人的把官司打到底,竟是一直的“上诉”。人们不禁要问:赵本山,究竟想靠什么打官司?

  与众多的诉讼当事人不同,赵本山全身都是“光环”。这次,在北京成功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是在充分地利用这种光环。倘若换了不出名的人,甭说召开新闻发布会,恐怕求记者曝光也难,除非特别有新闻点的事件,让记者舍不得丢掉机会。而赵本山,就不一样了,不论事件本身是非曲直如何,只要有“赵本山”三个字就是不小的轰动。所以,不难看出,在诉讼进行当中的关键时刻召开新闻发布会,赵本山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自己的名气在打官司。

  去年的这个季节,赵本山也是身陷一场官司之中,弄得举国沸沸扬扬。之所以成为舆论的热点,倒不是官司本身多么新奇、惊险和复杂,只不过就是赵本山等一小部分人不愿意交物业管理费,而是赵本山的一句话,“凭我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也要把官司打赢。”这,就有问题了,法庭上原告与被告处于平等的地位,怎么人大代表就可以尚未开庭便赢了呢?其实,赵本山说这话不是在压物业公司,而是压法官,言外之意就是让法官判他赢。但是,令赵本山无奈的是,尽管他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压人了,又有沈阳媒体的摇旗呐喊,最终还是不得不补交11万元的物业管理费。再也明白不过的一个道理了,既然住在人家的小区内,就得交纳物业管理费,就如同到超市买瓶矿泉水那么简单。

  此次赵本山的“肖像权”纠纷,我是至今才知道的,以前从未听说过。现在,赵本山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广州厂商将他的照片印到广告上,一审法院却认定厂商不侵权,“2002年老艺术家蓝天野诉天伦王朝酒店的那个案子跟我们这个很类似,人家怎么就赢了?所以败诉我想不通,很震惊。”在此,我不知道蓝天野的那场官司究竟是什么官司,只想说,同样是盗窃案子,还有动机、方式、标的物价值的不同等等,天底下绝对没有完全吻合的案例供参考。

  法庭,一讲证据,二讲法律。那些一味以名气拿大,而轻视证据和法律的人,偶尔可能拣个便宜,但是不可能赢一辈子。(稿源:红网)(作者:王海波)(编辑:潇湘行)(2005-7-279:56:34)(2005-7-2416:25:22)(2005-7-24 10:34:40)(2005-7-2311:27:57)(2005-7-2211:09:54)(2005-7-21 16:33:18)(2005-7-219:55:21)(2005-7-219:54:34)(2005-7-21 9:48:21)(2005-7-21 9: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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