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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光:着力做到“四个确保”按期完成清欠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39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实习生魏璇如)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目前清欠进展情况,部署加快清欠工作。市长黄志光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视清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变压力为动力,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做到“四个确保”,按期完成我市的清欠任务。常务副市长黄奕锋主持会议。

  去年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截至7月22日,全市已解决或部分解决拖欠工程款项目105项,解决拖欠工程款34316.4万元。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级政府及部门投资拖欠项目的清欠工作,明年年底前解决全市的清欠工作。为此,黄志光要求各级部门要着力做到“四个确保”,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一是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实现,坚决按照黄华华省长在省会议上提出的“四个不动摇”抓好落实:坚持清欠目标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切实把各项清欠措施落实到实处。二是确保清欠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签订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清欠时限和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与班子年度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效能监察考核相结合,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确保清欠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做好清欠工作的联动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解决政府投资拖欠项目,并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清理房地产和其他拖欠项目。四是确保不出现新的拖欠。进一步完善预防新的拖欠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市国土局不给予土地投标,市发展和改革局不予立项,市建设局不予报建和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市房管局不办理权属登记等,从根本上清理旧欠,从源头上确保不出现新的拖欠。

  会后,黄志光代表市政府与7个区县和保税区、高新区的负责人签订清欠责任书。(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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