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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新规定严厉处罚农村基层贿选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2:29 法制日报

  山西出台新规严厉处罚农村基层贿选行为

  据新华社太原8月1日电记者刘云伶农村基层选举近年来时而被贿选行为所扰,以至一些地方出现庸者靠不正当手段走上基层领导岗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贿选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贿选者不但会人财两空,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山西省已举行过的第四、五、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虽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违法乱纪现象,贿选问题尤为突出。为此,《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专门针对贿选作出规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候选人、竞选人、其他人员使用金钱、有价证券或者实物拉取选票,或者贿赂选举工作人员,影响选举结果的,由县(市、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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