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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中国名牌产品”奖励企业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科)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从9月1日开始,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8万元的奖励。

  按照新办法,广州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件产品或商标5万

元的奖励。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其他对创名牌有贡献的人员的奖励由企业自行安排。

  奖金将用于何处?新办法规定,企业获得的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其他对创名牌有贡献的人员的奖励由企业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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