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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妇女为尝河豚“铤而走险”最终中毒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1:01 新华网

  新华网珠海8月3日电(记者张愈升)明知河豚鱼为剧毒鱼类,却因其鱼肉鲜美“铤而走险”。珠海市南水镇一名57岁的妇女7月30日因食用河豚鱼而中毒身亡。这名妇女的孙子喝了少量鱼汤,后经抢救所幸无碍。

  据珠海市南水镇医院急诊医生介绍,7月30日晚上7时10分左右,医院接到这名妇女家人的求救电话,7时45分医生和医护人员赶到家中时,这名妇女已经死亡,随即进行20多分钟

的心肺复苏急救,也已经回天无术。家属悲痛万分,后悔不已。这名妇女5岁的小孙子也喝了少量鱼汤,被带到医院进行救治后,幸运地脱离险境。

  据这名妇女的一位家属称,家里人知道河豚有毒,但由于她喜欢吃河豚鱼,之前也曾吃过而没有中毒,所以大家当天没有阻止她吃河豚。她是在当晚6时左右吃下河豚鱼的,但她以前都只吃鱼肉,不吃鱼肝,这次却把鱼肝也吃了,结果就出事了。珠海市南水镇医院刘医生说,民间也有人认为,“吃过一次河豚后,如果没有中毒就会产生免疫力,以后就可以照吃无碍”。他提醒,这种说法是毫无科学根据的,要相信科学,勿为贪吃搭上性命。

  这名妇女食用的河豚可能是在南水市场购买的。记者从珠海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处获悉,《水产品卫生管理法》第三条第二项明令禁止销售河豚鱼,不允许这种剧毒鱼类流入市场,如有查获,将处以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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