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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诈弹恐吓获刑一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3:34 信息时报
大专生诈弹恐吓获刑一年(图)
时报7月20日曾在A03版报道大专生诈弹案。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实习生张立璞通讯员黄征)昨日上午,引起广泛关注的“大专生5次报诈弹案”(详见时报7月6日A11版、7月20日A3版报道)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学生赖某最终没有获得校方允许其继续读书并愿监管的证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

  虚报“诈弹”泄愤获刑1年

  昨日上午9点半,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赖某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以严惩,但鉴于赖某作出上述行动是“事出有因”,法院采纳了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赖某从轻处罚判刑1年。

  宣判后,主审本案的蔡法官专门向赖某解释判决理由,记者注意到蔡法官有一段话颇为引人深思。“本来7月19日(指庭审当日)我们已经初步定下判决结果,但专门给你一个机会,要你家属找中大开愿意允许你继续就学并且监管你的证明。但现在学校没有出具证明,结合你的实际情况,我们觉得对你收监服刑更合适……”

  为将来谋职请求姓名别见报

  宣判过程中,赖某非常平静,直至被法警带出法庭都不发一言。记者随后在法院的羁押室采访了赖某。“你们不要把我的名字登出来好不好,好多人都认识我”,与在法庭里截然相反,见到记者,赖某的话很多,先是说法院判得有些重,他记得以前看过类似的案件都“判得很轻”,后又要求记者别将他的名字登上报,以后他还要出来找工作。

  新闻回放

  大专生5次“诈弹”报复车站

  2004年12月20日和今年1月12日,中山大学理工学院2004级自考大专学生———广东化州人赖某,因为买了假票受骗,迁怒于车站,两天内5次恶意拨打广州110,声称“在广州火车站和流花车站放有炸弹,到点就爆炸”。为安全起见,警方每次都出动了大批警力进行处理,但结果都是虚惊一场。事发后,警方于今年4月28日逮捕了赖某,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赖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7月19日庭审当日,法院没有当庭判决,而以择日宣判的方式给了赖某家属一个机会,即如赖某的家属能让其所在学校中山大学出具“愿意让其继续读书,并对其监管”的证明,法院会结合赖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情况,考虑对其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理,甚至判处缓刑。但直到昨天宣判,中山大学都没有出具这样的证明。(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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