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征社保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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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对今年7月以后社保欠费加收2‰的滞纳金 本报讯 (林润李奕卓王培英)记者从市地税局获得的最新消息说,今年初开始传出风声的社保滞纳金即将成为现实了。从9月开始,市地税局将正式对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的企业征收滞纳金。 据了解,去年为保证社保费平稳接收,市地税局没有对欠费的投保缴费人加收滞纳金。今年上半年,市地税局对社保费欠缴进行清理。下个月开始,地税部门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对今年7月以后的社保欠费加收2‰的滞纳金。第一笔社保滞纳金将在今年9月正式收取。 市地税局提醒说,7月份未及时缴费的单位,在8月份的催缴期内应及时缴足费款,否则,就会成为滞纳金收取的对象。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这意味着公司员工的社保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此前,地税部门还表示,他们将把税收征管中的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引入社保费征缴,将对企业缴纳社保进行监控,如果出现缴纳金额异常,就会进行检查,并考虑在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中加入社保检查,这样公司员工会多一道“保护网”。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