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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推出10条新规 执法体现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6:39 海峡都市报

  N陈钢龙/陈秀莉

  本报讯由于紧急运送重症病人、孕妇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若没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劝告即改正的,原则上对交通违法当事人教育后放行,不予处罚。这是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新制定出台的10条人性化交通管理新规之一。

  据了解,这10条新规包括路面执法和交通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包括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政处罚;不准向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交通民警下达罚款指标;查处超速违法行为的,实行超速20%以下现场教育放行,不予处罚;超速20%以上一律当场开具处罚通知单等。

  据悉,10条新规将于8月7日前向社会公布,市民对未认真贯彻执行的单位和民警,可以向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举报,举报电话:2258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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