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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庆琏:多方面夯实和谐社会的构建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05 人民网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全国城区党委、政府和广大社区工作者,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举办此次全国构建和谐社区高层论坛,就是为了交流经验,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聚合智慧,把建设和谐社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创建和谐社区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

  实现社会和谐,创建美好生活,历来是人类的一种社会理想和不懈追求,历史上许多仁人志士提出过理想蓝图,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不息的一个社会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任务,第一次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了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理念上的升华,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大贡献,也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体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的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担负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

  社区是一定地域空间内居民社会生活和生产经营的共同体,是城市构成与管理的基本单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平台。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从而深刻阐明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建设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和基础作用,也为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市社区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城市社区已经由原来单纯居民住区演变成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社会单位的落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社区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新的挑战。突出表现在: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设施不足,社区服务功能亟待提高;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的深入变革引发了人员流动性加大,传统单位制的社会结构向多样化方向转变,有限的单位和家庭人际交往空间向社会、社区拓展,社区组织管理难度加大;社会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突出,一部分群众陷入生活困境,少数群众被边缘化,社区扶贫济困工作日益突出;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对社会公平构成威胁,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社区公共安全亟待加强;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思想、道德、文化多元化结构日趋明显;传统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严重冲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尤为紧迫;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引发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民主管理亟待改进;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滞后于社会结构变化,原来相对单一的党员队伍结构有所变化,成员分散、流动、多变。基层党组织如何适应上述情况的变化,更好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需要我们认真地研究。如此众多的矛盾和问题,决定了和谐社区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全国社区和谐了,和谐社会自然就实现了,建好和谐社区就夯实了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坚持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推动创建和谐社区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

  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也是创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任务和根本保证。必须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社区管理规章,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服务领域,形成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合力,推进创建和谐社区活动的开展。

  从社区建设开展十多年的情况可以看出,在基层建立和谐社区的条件也是完全具备的。首先,社区地位提升了,社区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次,社区的对象增多了,功能扩展了,组织加强了,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了,在基层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单位和居民对社区事务越来越关心了,在群众中有了认同感和凝聚力;第四,社区内外关系在不断理顺,社区的制度建设在不断健全,社区工作出现了良性运行的好势头;第五,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结构有了很大改善,而且还在不断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方面发展;第六,社区的硬件设施不断达标,软件也在不断提升,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能为老百姓做的事也越来越多;第七,加强了党对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巩固了党在城市这个执政基础;第八,特别是党和国家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社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社区事业插上了腾飞的双翅。这些都是我们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有力条件。

  而面对国家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和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的状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分别明确了党委领导核心的地位、政府管理的职能、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和公众参与的作用,必将发挥巨大的社会整合功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证。北京市朝阳区、西安市碑林区、安阳市殷都区、大连市西岗区等诸多城区在创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经验:一是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活动,真正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怀社会、协调利益的职责,确保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是政府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公安、司法和文明办、计生委等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和实际工作成效。三是高度重视和善于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四是大力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驻地企业事业单位的作用,整合辖区资源,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大连市西岗区持续深入开展七项携手共建系列活动,安阳市殷都区组织开展了系列共驻共建活动,形成了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成果的良好氛围,都实现了共建主体多元化、共建内容系列化、共建形式多样化的社会化格局,为和谐社区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扎实有效地做好创建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把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和谐社区是社区建设的一种创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区内涵和外延的进一步拓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对社会单元结构形态的一种实践和探索。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区作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应该具体落实和生动体现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六项基本要求,并结合社区的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创建标准,指导和推进和谐社区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

  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为依据,认真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程度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保障充分、生活环境舒适、公共服务完善、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现代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建设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地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我们在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长期奋斗。因此,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也不是三年两载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和构建和谐社会一样,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提“和谐社区建设是今后社区建设的中心和主题”是非常恰当的。我们在制定目标时,既要立足目前,又要着眼长远。近期可以从社区环境入手,从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困难群体需要提供帮助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长效管理,消化社会矛盾,创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生活便利的生活环境,促进人居环境和谐,让有困难的人得到帮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第二阶段目标。通过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大部分社区建成服务完善、文化繁荣、公平有序、安全稳定、和谐融洽的现代新型的和谐社区;第三阶段的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公共利益为纽带,以各种社会组织为载体,以资源整和为保障,构建起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通体合作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政府、社区、居民、社会、企业、生态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区自治环境,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能力,激发基层社会活力,从而提高构建整体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从时间跨度讲,以上三个阶段目标实现将贯彻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社区的所有工作都要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居民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居民的满意程度为准则,为社区居民在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二、围绕大局,着眼发展的原则。和谐社区建设要有利于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基层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有序改革,逐步推进的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目标坚实,又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一步一个脚印,打牢基础,巩固成果,然后再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四、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学校、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和共享,努力营造出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五、注重公平,相互兼顾的原则。只有公平,社会才能和谐,这说明差距、特别是收入分配差距不能拉得过大,超过了警戒线就可能使社会走向失衡。但是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适当有些差距,这是社会有活力、创造力、有效率的表现。所以要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差距,正确看待公平,学会互助互爱,学会同舟共济;六、发扬民主,健全法制的原则。民主的第一个目标是要获得权力,第二个目标是防止权力的滥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但中国的民主不同于西方式的民主,要在党的领导下和法制的范围逐步向前推进,任何把民主同政府、同法制、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的民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和谐社区的创建标准。为了指导全国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城区工作委员会组织制订了《创建和谐社区标准》,提出了原则要求和量化指标,提请此次论坛审议。结合各地创建和谐社区的实践来看,创建和谐社区应着力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社区工作的永恒主题,是社区工作的活力所在。建设和谐社区,应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入细入微,造福民众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尤其要建立健全居民生活保障服务体系、再就业保障服务体系、社区治安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适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搞好社区服务应该有硬件措施和量化指数,比如街道要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要有服务设施,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要。便民服务热线要实现街居联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应达到70%以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残疾人员保障覆盖率应大于90%,社区卫生人口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要制定社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没有违法生育现象,社区服务居民满意率应在95%以上。

  社区环境。

  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条件。要把社区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确保与社区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绿化、污水与垃圾处理和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正常运行。要重视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融合自然的生态游憩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形成和睦祥瑞、方便舒适、清洁优美、安定有序的社区氛围,不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要提倡人民社区人民建,人民社区人民管,采取民办公助,企民联办的方法,企业和民众联办的方法,加强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整顿社区容貌、整顿乱搭乱建,整顿环境卫生,使社区的社容社貌有一个明显的改变,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社区的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社区的企业商贸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社区做到可持续发展。社区有清洁保洁队伍,有绿化维护队伍、“三包”协议应达到95%以上,垃圾的收集率达到95%,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是建设和谐社区的精神支撑,是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是凝聚和激励社区居民和单位的重要力量。要重视社区的文化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社区群众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卓有成效;社区要充满活力,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调动。文教、卫生、体育设施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社区要有图书馆,藏书量应达1000册以上,有固定的青少年活动站和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社区参加全民健身的人口达50%以上,参加社区文明学校各类教育培训的人数应达到本居住区居民的10%以上。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卫生之家应分别占管辖区总数的40%、50%、60%。

  社区稳定。

  社区稳定是建设和谐社区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要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各类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社区安定有序,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管理设施完善,社区秩序良好,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应有警务室,自保组织健全,社区内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社区校正人员档案,对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的帮教率应达到90%。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组织。建立了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无集体上访和越界上访事件,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社区无重大、特大火灾,无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家庭和睦,没有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无家庭暴力。

  居民自治。

  居民自治是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区建设的正确方向,建设和谐社区也是居民自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居民自治要体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创新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自治职能,理顺工作关系,推进基层民主。居民委员会组织要健全,能主动接受社区党委领导,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有《居民公约》、《社区自制章程》,居民对居委会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应在60%以上。社区有志愿者组织,建立了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和社区事务通报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居委会办公设备有着落,经费应有保证。

  党的领导。

  健全和改进党的领导,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关键环节和根本保证。社区党组织作为党的城市基础组织,是社区各项建设的领导核心,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健全和改进社区党的领导,党的方针政策才能贯彻到基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建立健全党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社区内离退休党员组织转移到社区党组织应达到70%。要建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制度,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抓好“和谐社区”的试点工作

  在对《创建和谐社区标准》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8月中旬至10月底,在东、中、西部的常委城区中选择10家单位,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的试点工作。一方面,根据《创建和谐社区标准》对这10家单位的和谐社区建设进行具体指导;另一方面根据试点情况,继续完善《创建和谐社区标准》。

  论坛结束后,综合与会代表意见,委员会将对《创建和谐社区标准》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下发关于开展和谐社区认证工作的有关通知,通过自愿申报、政府推荐、媒体评议、专家论证等方式,在会员单位和全国的城区、街道广泛开展和谐社区认证工作,并在年底前,对符合《创建和谐社区标准》,通过认证的有关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作者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城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本文为作者在“全国第二届构建和谐社区高层论坛”上的发言。)

  作者:谭庆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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