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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富人的光荣与危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0:20 新京报

  凡富人在众人的心目中普遍还是比较“光荣”的,这里所说的“光荣”也就是说是在众人面前荣耀的,是让人羡慕的,是许多人希望得到他那样的地位和财富的。

  报载今年6月18日凌晨,吉林汪清县首富蔡宽锡在家中突然和妻子、22岁的儿子、6岁的女儿同时被杀,保姆也受重伤。蔡宽锡因承包建筑工程而致富,盖了县城里惟一一座两层私人别墅,存款过千万。这一案子看起来像是“仇杀”,但据了解他的人说,他似乎并无

与他个人不共戴天的仇敌,而且口碑不错,态度和气,没有飞扬跋扈的事情,从不拖欠工资,死后他手下的工人许多自愿为他守灵。并且汪清那个地方民风淳朴,很少出现恶性案件。但记者也写道,还是可以在当地的一些人中间感觉到对其有一种隐隐的情绪,无论如何,不是别人而是他拿到了项目,不是别人发了而是他发了,他无形中也会堵住别人的路,他在什么地方结下了“梁子”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近来,报载富人被杀或被劫这样的事件似乎正在多起来。自从国家政策允许“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中国今天可以说已经有了一个富人阶层。据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20日于泽远文称:中国现在大约有1000名亿万富翁,300万名百万富翁。这也许可以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重新出现的第一代富人,此前大家都是一样的贫穷。作为第一代富人的特点,一般不靠遗产或祖荫,而是靠他自己的办法富起来的———不管这办法是否都正当或合法;其次,他们自己也多尝过贫穷或平凡的滋味,甚至吃过大苦。由此,引出了第三个特点,他们这一代人可能会比较“吝啬”或“手紧”———那是他们自己挣到的钱,他们也还想继续“做大”或哪怕只是保持自己的竞争地位。而由于是从下层迅速跃升到上层,有些还可能会比较炫耀———在中国这样的情况下不一定都通过直接“露富夸富”的方式表现,但还是会自觉不自觉以其他方式表现。

  合法致富的富人是光荣的,他们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另外,甚至在仇富的许多人中,如果问他愿不愿意自己做一个富人,乃至告诉他许多做富人的烦恼和危险,他也还是愿意做一个富人的。他仇恨的主要还是那“人”而不是那“富”,希望的是“彼可取而代之”。所以说,凡富人在众人的心目中普遍还是比较“光荣”的,这里所说的“光荣”也就是说是在众人面前荣耀的,是让人羡慕的,是许多人希望得到他那样的地位和财富的。

  但富人也是危险的。我们当然祈愿有制度对所有人合法财产的切实保障;寄希望于社会上大多数人对财富有恰当的理解;但也寄希望于中国富人自身有合理的行为和观念。为什么许多人对国外更大得多的豪富,不如对中国的富人们那样反感?

  这可以但不能仅仅用“近距离的忌妒”来解释。所以,如果说合法致富的第一代富人们已经以自己的业绩证明了自己的一种智慧和能力———例如决断和冒险的能力、把握商机的能力、企业家的管理能力等;他们也可以用自认为恰当的方式表现自己的

  另一种智慧和能力———例如同情和体会弱势者的能力、在人格上尊重失败者的能力(这些失败者并不都是努力或能力不够)、致力于一个合作与和谐社会的能力、争取另一种光荣的能力等。

  富人的这另一种光荣,主要的表现一是在依法纳税,例如有些国家和地区公布每年纳税大户排行的“光荣榜”,这自然也需要制度和社会的配合、鼓励和宣传。一是自愿资助和捐钱给公益和慈善事业。会挣钱的不一定都知道怎么花钱。最近资中筠有一本书叫《散财之道》,就专门研究美国的公益基金组织。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讲述聚财之道、致富之道(甚至有些是歪门邪道或天方夜谭)的书真是成千上万,而讲散财之道的却很少。要富人散财有许多理由和说法,不一定都对。我们过去熟悉的一个理由是“剥夺剥夺者”,现在较少用这样的理由,但以后不一定就绝对不会再使用这样的理由———如果不当致富的人太多、贫富的差距太大。

  何怀宏

  作者: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伦理学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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