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住在公寓专偷寓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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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01 新文化报 |
进城找工作处处碰壁他想了歪招警方提醒:住公寓和旅店,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本报讯 (记者 毕继红 实习记者李任)今年18岁的王某来自九台市庆阳乡新开村,今年5月份来长春找工作,由于他学历不高,处处碰壁,但很快他发现了一个轻松的“工作”——偷公寓。昨晚,王某被警方刑拘。 要不是这次寓友反应得快,王某不知道还要偷多少家呢。8月4日晚,和往常一样,他投宿到长春市朝阳区虎林街的一家男子公寓;和往常一样,这次仍然没有人仔细核查他的身份,他被安排与三名寓友同居一室;和往常一样,他提前起床,将其他三人放在衣兜里的手机全部偷走;和往常一样,他又拿着偷来的手机到人民广场附近销赃。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还没等他谈妥买家,三个寓友找来了!三人将他押到了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 据王某交待,两个多月内,他辗转多家公寓。他每次到一家公寓,一般只住一个晚上就会有收获,只有一次住了3天才偷成。偷来的手机他最贵的卖了240元,一般的只卖80元~90元。有的没人肯收,他就当场扔掉。 目前,他交待共作案9起,盗窃手机7部,MP3一部,警方已经核实了4起,现在作价3000余元,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教导员宋力说,近几年公寓盗窃案件时常发生,主要是房主的管理意识不强,人员混乱,人们防范意识不强。 警方提醒住公寓和旅店的人,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同时,经营者应该加强自身管理,让公寓管理正规起来。(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