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华时评:“啤酒喷泉”是败家子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0:24 国际在线

  新华网哈尔滨8月6日电(记者 范迎春 邹大鹏)

  为助兴8月6日开幕的第四届哈尔滨啤酒节,黑龙江省一家啤酒制造企业日前别出心裁地把一个休闲广场喷泉池内的清水换成啤酒,打造出一个号称“全国第一”的“啤酒喷泉”。这是典型的奢侈浪费行为。

  企业组织营销活动宣传产品本无可非议,追求出奇制胜和轰动效应也不为过,付出一定成本更是在所难免。但凡事需要把握一个尺度,企业应当担负社会责任,不能过格。用啤酒来制造喷泉,不论是为炒作、渲染,还是如当事者所言是为了“营造浪漫的氛围”,但终归是一种铺张浪费行为,让人不禁联想到被人唾骂千年的“酒池肉林”,这种行为与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背道而驰。

  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务必铭记在心、落实到行动。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从每一个社会成员做起,可谓厉行节约,人人有责。莫要以为打造“啤酒喷泉”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与他人无关。事实上,所有的浪费都是对公共资源和公共财富的浪费,应当一概禁绝,毕竟我们还不富裕,就是富裕了也不能恣意挥霍。浪费不是社会富足的表现,恰恰是贫穷和愚昧的代名词。

  建设节约型社会还应当从每一个细节做起。也不要以为18000公斤大米和90吨啤酒与数以亿万吨计的大米和啤酒总产量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浪费一点无足轻重。须知,蓄积财富需要从每粒米、每分钱、每件事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这个道理平常易懂,居家理财莫不如此,治国安邦也同此道理。

  “啤酒喷泉”做法的不当之处,不仅在于浪费掉一些啤酒,更在于鼓噪了一种病态的浮华和虚荣,破坏了淳朴和严谨的社会风气,背离了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亵渎了公众的劳动成果,真正的损失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反对“啤酒喷泉”式的挥霍浪费,理由正在这里。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