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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检院办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3: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 通讯员玄检)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由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全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这里开庭审理。

  今年6月20日,玄武区检察院受理了玄武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张宜刚、付德春、常江月盗窃一案。3名被告人于今年3月27日晚8时许,在玄武区北苑东路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红山办事处门面房外,用随身携带钳子,割坏线槽,窃取规格为25MM2的沪光牌电线192

0米、规格为2.5MM2的远东牌电线320米,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96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应予提起公诉;同时,3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已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7月28日,玄武区检察院就该案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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