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盗抢儿童案 最后20名被告被判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48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从2003年案发到警方介入调查,抓捕嫌犯,本报一直连续跟踪报道的“10·28”盗抢儿童大案的审判工作已进入尾声。5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中的最后20名被告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彭萍、梁中科、李月霞等2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5—15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彭萍等20名被告目无国法,分别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采取多种手段拐卖妇女儿童,被告人彭萍、谌业平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其余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此外,被告人金星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徐荣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