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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0:04 东方网-劳动报

  为让原被告双方都满意

  竟制作“鸳鸯判决书”

  本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消息,为让原被告双方都满意,法官竟制作两份内容不同的“鸳鸯判决书”。当事法官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陈新华日前一审被

判处17年有期徒刑。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2001年7月,由陈新华担任审判长,审理荆州市某宾馆起诉段某承包合同纠纷案。同年11月,该案判决书由主管副院长签发。但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曾找陈新华“做工作”,并许诺给他一些好处,陈遂将该判决书加以篡改,制作出一份同案号的“鸳鸯判决书”,并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书送达原告,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书送达被告。另外,陈新华还涉嫌贪污、受贿。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陈新华有期徒刑4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

  只因被追债走投无路

  持刀强迫银行“借钱”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被追债走投无路,持刀窜进银行强迫“借钱”,目的是被拘留后可以躲避追债者。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德祥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51岁的刘德祥2005年2月2日窜至柳州市白云小区建设银行柳州分行白云分理处,将一张事先写好的“向银行借5万元钱”等内容的字条扔进柜台后,左手勒住正在银行内换钱的客户郑某,右手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郑某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并要求银行的工作人员将5万元存入其存折中。同时,要求银行内的其他人员每人借100元。银行工作人员悄悄报警,刘德祥被抓获。

  刘德祥称,他并非真要抢劫,因为其欠他人债务20多万元,被人追得走投无路,为了摆脱追债人,所以故意制造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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