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改造东北国企可以豁免历史欠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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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中新社电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8月6日在延吉表示,外国投资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张国宝此番话显然是针对时下国有资产处置中存在的“冰棍效应”而言的。 据悉,国务院振兴东北办6日专门在延吉召开了“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座谈会”。张国宝在会上透露了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多项主要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股权,并对其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外国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劳动关系处理、经济性裁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国民待遇。此外,张国宝称,外商投向东北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在重大关键技术和设备引进将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重大项目经批准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同时,中国将鼓励外资投向东北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积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