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不是不要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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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日向新华社记者畅谈了他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 针的思考和判断。肖扬指出,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公正与为民的有机结合,既符合司法工作的一般规律,也体现了人民司法的特殊规律,是衡量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准。 肖扬说,司法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但和谐不是不要正义,不是不顾原则。我们所追求的和谐必须是公平的和谐、正义的和谐,不论是判决,还是其他的纠纷解决方式如司法调解,都不能牺牲公平和正义来求得短暂的和谐。不遵守法律,不讲原则,没有标准,和谐也不会长久,甚至司法的软弱会助纣为虐,导致更多纠纷的发生。 他进一步强调,没有法治,没有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切实保障,和谐不可能实现,即使暂时实现也不可能长久。作为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精神去维护社会的和谐,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