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森工总局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六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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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04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哈尔滨8月9日电(记者 毕国昌、实习记者 刘秀薇):近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六不准。 局长刘忠敏提出的这六不准是1.不准超限额采伐。以最少的森林资源消耗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超限额采伐是犯法、犯罪。2.不准丢弃木材。木材采了就必须集净,绝不能浪费,森林资源利用水平达到一个较高的程度。3.不准烧好材。4.不准在山上设加工 点。5.不准林场私卖木材。6.不准丢失土地。现有的土地一寸也不能丢,被侵占的林地要抓紧回收。(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