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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火灾犯罪嫌疑人林森平江壁州被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1:10 大华网

  本报讯8月7日上午,市区珠池路75号珠津综合楼楼下金园华业染料化工材料供应站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0平方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由于该仓库违规存放大量的保险粉、纯碱,燃烧后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导致6名参加灭火的消防战士受伤,其中20岁的消防战士许晓宾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于8月7日晚光荣牺牲。“8·07”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市科业染料有限公司、金园华业染料化工材料供应站法人代表林森平,该供应站仓储保管员江壁州,触犯《刑法》第136条,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8月8日晚被龙湖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抓紧审查中。(林养植王浩澄)(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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