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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万元招进“自考班”一教师“招生”诈骗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1:20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晓宁通讯员龚明)拿着盖有鲜红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携带大包行李到大学报名时,却被告知这是一个骗局,而设下骗局的竟是该校教师。

  昨悉,洪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武汉某高校教师马荆江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4年7月,马对浙江考生黄某等4人的家长称:他能帮助考生上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4学生的家长起初害怕有诈,但马将自己的大学工作证、教师资格证给他们看过之后,这几个家长就相信了,每人预交了1万元“录取费”。9月初,4位考生拿着入学通知书去报名时,却发现他们所上的学校并非通知书上写的四年制本科,只是自考班。

  昨日,记者来到马所在的学校采访,该校商学院一位老师称:去年8月,学院委托马招收成人自考试点班学生,并签订了招生协议书。后得知马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遂终止了协议,并发表了声明。他同时透露:由于马一贯工作散漫,去年已经落聘。

  据悉,今年6月开审的涉案金额达647万的招生诈骗案案犯陈新,也是利用其大学职员身份进行诈骗的。(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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