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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求拥抱”也算献爱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4:25 中国新闻网

  据《辽沈晚报》8月8日报道,沈阳市一家咨询服务公司为20名男女青年组织了一场特殊培训,培训内容之一竟是在繁华的商业区找陌生异性拥抱,分别要求完成与3个异性拥抱的“任务”。而当街“拥抱”的目的是为了锻炼学员主动地向社会奉献爱心。

  资助失学儿童、捐建希望小学、做义工、为灾区捐款……这些都是一个公民向社会奉献爱心的不同方式。但笔者从来没有听说过“当街求拥抱”竟然也是在奉献爱心!

  从他人处要来鲜花或者饮料等物品,号称为“感召”;以此为礼物送给路人(必须是年龄相当的异性),谋求对方一个拥抱,声称是“献爱心”。这到底是哪门子“爱心”?如果这种在大多数人看来非常不可思议的行为也成了“爱心之举”,那这个“爱心”是不是太廉价和随意了?尽管,我们一时还弄不明白这种培训方式究竟起源于何方,也暂时揣摩不透其“培训理念”,至于其培训效果如何、是否科学,也不敢妄加评议。但笔者认为,无论如何,这都与向社会奉献爱心毫不搭界,纯属无稽之谈。

  近来,社会上类似的“新生事物”纷纷登台亮相,让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当然,如此“事物”虽然是令人惊奇的,但只要不违法、不侵犯他人利益,我们也不能禁止其存在——“看不懂”归“看不懂”,却不能不让人家“表演”。

  可是,笔者还是想奉劝如此活动的举办者和组织者,不管再怎么“折腾”,还是请少用一些“献爱心”之类神圣而不容亵渎的美好字眼。道理很简单——你有权“当街求拥抱”,但你无权说这是“献爱心”;你有权用作秀举动来“骚扰”公众的眼球,但你无权“强奸”人们的思想感情。

  【来源:大众日报;作者: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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