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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党政机关明年起不得购高档办公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6:4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厦门市直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的大厅、会议室装修价格不得超过800元/平方米,党政机关不得购置高档办公楼。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在保障公务需要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奢侈浪费。

  根据《标准》,厦门市直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的大厅、会议室装修价格不得超过800元/平方米,办公家具配置的数量也有严格限定。市直党政机关租用或购置办公房,一般应选择价格比较便宜的中低档房,不得租用或购置高级商用写字楼或宾馆作为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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