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公斤海洛因藏身佛像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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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1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唐毅通讯员陈笑尘)昨日上午9时30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积宗、张法坚等5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了终审判决。其中,郭积宗、张法坚、彭国伟等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李绍泽、王家章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该案是自2003年以来广东省最大的贩卖毒品案。 毒品海洛因藏身佛像内 2003年10月7日,同案人刘某某(另案处理)在缅甸指使本案的被告人王家章,要王立即动身去佛山市南海区盐步镇粤发商业街×号铺,联系在该处看铺的李绍泽,并将藏有毒品海洛因的4个佛像转移地方。但在另租藏毒仓库的过程中,生性狡诈的王家章怀疑被警方跟踪,还没租好仓库便马上跑回了云南。 同年10月12日,该贩毒团伙又开始布置另外的“计划”:在云南省瑞丽市,被告人郭积宗、彭国伟在“老板”应某某、陈某某(均另案处理)的指派下准备前往佛山,与“看铺人”李绍泽一起将藏在观音肚内的毒品取出,并交给“广州老板”。 五天后,郭积宗、彭国伟到了佛山。找到李绍泽后,三人购买了用来敲开佛像的铁锤,还有装毒品海洛因的两个旅行袋。10月22日,他们将4个佛像藏匿到佛山南海区大沥的×号店铺。 10月24日早上,“广州老板”张法坚打来电话,约三人碰面。郭电话约好张“老板”在大沥公园碰头。结果被早已在附近埋伏多时的警员当场抓获。并当场缴获3个旅行袋净重77.9千克毒品海洛因以及小汽车一辆。 与此同时,佛山专案民警与云南警方紧急联系,在云南瑞丽某酒店将逃走的王家章抓获。 上诉后高院终审定刑 2004年4月6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积宗、张法坚、彭国伟、李绍泽、王家章犯贩卖毒品罪,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了刑事判决。 法院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调查、讯问,基本维持原判。省高院判定该案被告人郭积宗、张法坚、彭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定被告人李绍泽、王家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于昨日由广东省高院委托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终审判决书。(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