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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高校管理新举措:大学生可以休一年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8:5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宋荻)据记者昨日了解,目前广东高校均根据国家教育部新近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了各校的管理细则,9月1日起将按新规定实施。广州某高校表示,如果在校学生结婚后需要生育,可以准许其休学一年回家“休产假”。

  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13处出现“按学校规定办理”的字样,也就是说,在这13处细则问题上,高校拥有自主权,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比

较细的实施意见。

  某某高校学生处负责人表示,该校的学生管理新规已经制订完成,目前正要上报备案。在旧的学生管理规定中,曾经要求“在校大学生结婚要做退学处理”,但在新的学生管理规定中删除了这一规定,意思就是学生如果要结婚,可以提出申请,学校予以批准,但结婚后,在学生管理上,还是“一名在校学生”的身份,绝不能搞特殊化。

  准许大学生结婚,必定带来婚育问题,对此,广州某高校规定,如果在校学生结婚后需要生育,可以准许其休学一年回家“休产假”。这一规定是该校会同计生部门,根据广州市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制订的。“大学生禁婚令解除,大学生有了孩子可以允许休学”这些新规定在以往是从来没有过的。

  在新规中,学校实行弹性学制,“读四年书可以休三年学”,因此,在校大学生既使结婚生育需要休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就不违反规定。某某高校学生处负责人表示,学校旧的校规规定:“在校大学生学籍为四年,过多科目不及格就要被勒令退学”,现在新规则规定“四年学制学生六年读完就可以”,也就是说,大学生可以休学结婚,也可以休学生育。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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