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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为啥给派出所“自愿捐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44 中国青年报

  重庆丰都县城西派出所搬进新办公楼已近两月,辖区内部分特种场所(茶楼、歌城、发廊)纷纷“自愿捐款”300元至500元不等。昨日,一名拿着“自愿捐款”收据的茶楼老板不愿意了,说他并非真心自愿。(8月9日《重庆晚报》)

  类似这样“自愿捐款”的事情,恐怕早已不是新闻:学生想到重点学校读书,要“自愿捐款”;政府清欠也要包工头“自愿捐款”。前不久,云南某县不也曾经发生过,要求全

县公务员“自愿捐款”支持县庆的事吗?

  虽然说派出所对这个“自愿捐款”也有颇多委屈,但特种行业给派出所“自愿捐款”,还是不免给我们留下些许联想的空间。

  首先,“自愿捐款”是否真自愿?派出所收的是“自愿捐款”,但其实不然。作为“特种行业”,有人给主管部门的派出所“捐款”而你却不捐,岂不是没有把派出所放在眼里?假若以后隔三差五到你这里“检查”,不管你违规不违规,找你点岔子还不容易?于是,不管自愿还是不自愿,都不得不“自愿捐款”。

  其次,“自愿捐款”的为何是“特种场所”?俗话说,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派出所收了那些“特种行业”的“自愿捐款”之后,会不会因为捐款而自愿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事实也是如此,你看,报道中就有发廊老板为消除记者的“顾虑”,拿出一张捐款500元的收据说,“我们是缴了钱的,绝对安全”。“自愿捐款”成了“保护费”,派出所真的没想到吗?

  古人尚且知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难道一个堂堂派出所,却不知道收取自己辖区那些“特种行业”的“自愿捐款”,有“瓜田李下”之嫌?

  作者: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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